日本侵华战争的全面参与者:梅津美治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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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津美治郎,日本侵华战争重要罪魁之一,1948年11月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以武力侵略中国、屠杀中国军民、共同制定并实行侵略计划等战争罪行判为甲级战犯,是日本军国主义侵华战争和对外扩张侵略政策的重要人物。

  一手炮制“何梅协定”

  梅津美治郎生于1882年,日本大分县人。青年时期接受日本军国主义思想教育,1903年毕业于陆军士官学校,1910年毕业于陆军大学。梅津毕业后历任日本驻德国武官、参谋本部德国班班长、陆军大学教官、陆军省军务局军事课课长、第一旅团长等职,并于1930年升为少将。

  1931年8月,梅津美治郎任日军参谋本部总务部长。一个半月后,日本关东军突然在中国东北沈阳策动“九·一八”事变,梅津对关东军参谋石原莞尔发动事变的谋略不满,认为这违背了日本军部《满蒙问题解决方策大纲》中“约以一年时间做好准备,于明春以后实行”的侵略方针。日军侵占东北后,军事压力陡增,梅津与军务局长小矶国昭及梅津部下第一课长东条英机、军事课长永田铁山协商,制定出军备改革方案,以满足应急军备的需要。

  《塘沽协定》后,日本军队不满足仅将河北省东北部划为非军事地区,为巩固伪满,分裂华北,排挤东北军和国民政府驻华北的军队,遂于1934年3月派梅津美治郎任中国驻屯军司令官。

  1935年5月,梅津借口天津日租界发生两名亲日新闻记者被杀事件,向国民党北平军分会代理委员长何应钦提出“驱逐东北系及中央势力出华北”的无理要求,由驻屯军参谋长酒井隆与驻北平公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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