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年11月1日至1964年10月26日期间实际掌握越南共和国的政权:军人革命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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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人革命委员会(越南语:Hội đồng Quân nhân Cách mạng/會同軍人革命)是越南共和国军的一些将军在1963年政变中推翻总统吴廷琰之后建立的政治组织,于1963年11月1日至1964年10月26日期间实际掌握越南共和国的政权。

  1963年11月1日政变成功后,政变的军人占领了电台,宣布一个由20名将军组成的“军人革命委员会”成立,罢免总统吴廷琰职务、解散政府。

  11月4日,委员会公布了其执行委员的名单:

  杨文明中将:委员会主席

  陈文敦中将:第一副主席

  尊室订中将:第二副主席

  陈文明中将:经济委员

  范春沼中将:安全委员

  陈善谦中将:军务委员

  杜茂少将:政治委员

  黎文金中将:外交委员兼总书记

  枚有春中将:委员

  黎文严中将:委员

  阮文绍少将:委员

  阮有固少将:委员

  委员会宣布废除1956年宪法,解散国会,一切事务由陆军接管。委员会颁布《军人委员会第一号敕令》(Sắc lệnh số 01/HĐQN),任命副总统阮玉书为临时总理,并于11月6日组建临时政府。军人委员会还设立了人士委员会这个政策咨询机构。

  虽然如此,军人委员会凌驾于临时政府之上,临时政府要接受委员会的领导。陈文敦和尊室订在临时政府中分别担任国防部长和安全部长这两个要职。

  1964年1月30日,阮庆发动政变,逮捕并罢免陈文敦、黎文金、尊室订、梅友春四人职务并押送大叻。阮庆将杨文明的职务改为“国长”(国家元首),阮庆自任总理。后来大越党的阮宗桓和将军陈文敦则被任命为副总理。陈善谦、阮文绍和杜茂支持阮庆。

  1964年8月,为确立法律基础,阮庆主席领导的委员会制定《头顿宪章》(Hiến chương Vũng Tàu),但遭致人民反对,许多示威游行发生,迫使阮庆作出让步。月底,军人革命委员会宣告解散,改组为“临时领导委员会”(Ủy ban Lãnh đạo Lâm thời),由阮庆、杨文明、陈善谦担任委员。

  1964年9月,委员会通过两项决议:

  成立国家高级委员会

  召开国会起草宪法,将权力下放给民事政府。

  9月26日,国家高级委员会通过决议,于10月26日终止临时领导委员会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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