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致力的“乡村自治”之多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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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个问题,这些“自治的乡村”要是“铁桶”一般,自己搞自己的一套,那怎么办?是个细致之人,他对农民、农村和农业的关怀真可谓“无微不至”。他还曾设计出乡村自治的多轨制,什么意思呢?就是“乡村自治”中的许多事情,地方官府都不干涉,他们只做旁观者,然后将看到的或听到的如实向皇帝朱元璋汇报;如果地方官员肆意干涉“乡村自治”和乡村事务,乡村的里甲长、粮长和“老者”都有权力和义务向皇帝直接汇报,皇帝再将这些肆意干涉地方乡村自治的官员抓起来治罪。这就是明初“乡村自治”中的多轨报告机制。

里甲长、粮长和耆老各司其事,权力并行,地方官府监督伟哥鸡年嘉年华专场,中国乡村自治的“分权与制约”的合理因素初露端倪,这大概是朱元璋致力于“乡村自治”的最大“功绩”吧。不可否认这种在专制主义皇权下的“乡村自治”尽管存在“分权与制约”的成分,但它的前提是以专制主义的皇权为依托、为宗旨、为终极目标的,且这种“乡村自治”是要将中国每个乡村角落里的农民都有效地固定在大一统帝国的机器上,充当君主专制主义机制下永不懈怠的劳作机器、生育工具和专制君主所极易驾驭的愚夫顺民。

农业问题、农民问题和农村问题等中国历代王朝中一直无法治愈的“顽症”,经过朱元璋三十余年精心出招、痛下猛药的认真治理后似乎出现了逐渐好转的迹象。洪武年间大明帝国的农业不仅从战争创伤中恢复过来,而且走上了稳健的发展之路,譬如耕地数量的增加就是一个很有说服力的例子。

《明史》沿袭了版《大明会典》的记载,说洪武二十六年(1393)全国的耕地为8 507 623顷;而的《诸司职掌》则记载为8 496 523顷,《后湖志》记载为8 804 623顷,但三个数据中无论哪一个都创造了大明帝国近300年历史中的最高纪录。

朱元璋以其出身为思维的原点,充满了对农民兄弟的同情之心,通过采取非常规措施,构建特殊的政治“绿色通道”,鼓励大家造贪官污吏的反,营造相对“民宽”的环境,以及建立常规性救济通道,对弱势群体实施有效救济……这些都使得洪武年间农民的生活有了很大的改善。人口的增长是最能说明问题的,据吴晗先生的考证,洪武二十四年全国总人口数为56 774 561人,这个人口数比起最盛时的人口数增加了600余万口。试想,农民生存状态要是出了问题,即使多生育了,人口也不会有这么大的增长吧。

朱元璋出身农民,对农村了如指掌,他别出心裁地构建“乡村自治”,推广教化,大明帝国的“新乡村建设”开展得有声有色,以至于有人揶揄地说:“朱元璋把自己指导下的乡村建设推到了极致,在某种时刻,会令人油然想起那遥远世代的梦想,那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田园诗般的理想画卷。”

但必须指出的是,朱元璋“三农问题”的解决是建立在“一朝天子一朝政”的高度专制君主制为其原动力的基础上的,又以大一统帝国中央集权为其贯彻执行的权力依托,这种格局的最大的好处是充分运用了专制皇权的刚性,在较短时间内就能取得比较明显的成效。但刚性的另一面就是脆性,也就是不可持久性。随着朱元璋洪武朝的谢幕和“后朱元璋时代”的到来,大明帝国的“三农”差强人意了。到了明朝中期起,历代“顽症”在大明帝国的机体上又迸发了,且一发不可收。朱元璋没有也不可能彻底根治“三农”的“病根”!

不过,我们也不能因此而忽略了朱元璋创造性贡献的价值。如果将当年朱皇帝精心出招、痛下猛药力治“三农”问题的历史遗产做个整理的话,仍会感觉受益良多,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朱元璋别出心裁地实行“富者多者,贫者少出甚至不出”的农村政策和“农村自治”,其合理内核不能不令人叹服。现不妨将上述洪武时期“农村自治”的有关内容作个简化性归纳:

①里甲制度——主要负责农村税粮征收与徭役佥派;

②耆老制度——主要解决乡村教化;

③地方官府——主要负责引导与监督。

如等架势颇有专制底下三权或多权分立的意味,这就不能不引起人们对中国历代基层管理的理性思考。其实朱元璋的贡献远不止于此,他还通过绝对皇权推出奇招,强化了自唐后期以来中华帝国社会一直存在的基层管理盲区的治理,这就是上文提到的影响有明一代的粮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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