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羽为什么火烧阿房宫
小编为您收集和整理了项羽为什么火烧阿房宫的相关内容:阿房宫被誉为[天下第一宫],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多民族中央集权制国家——秦帝国修建的新朝宫,是中国首次统一的标志性建筑,也是华夏民族开始形成的实物标识。与万里长城、秦始皇陵
阿房宫被誉为[天下第一宫],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多民族中央集权制国家——秦帝国修建的新朝宫,是中国首次统一的标志性建筑,也是华夏民族开始形成的实物标识。
与万里长城、秦始皇陵、秦直道并称为[秦始皇的四大工程],这么出名的建筑,项羽为何痛下杀手烧掉呢?
其实秦始皇死后,秦二世胡亥继续修建阿房宫,直到汉刘邦大军入关还没完工。
不仅如此,实际上,70万人的劳力在4年的时间里也只是完成了一座夯土台基,而余下的那些设计精妙的建筑最终没有付诸实施。
所以,阿房宫永远留在了秦始皇的梦幻之中。这座传说中壮美的宫殿并没有被项羽焚毁—那是因为它从来就没有建成过。
一座绝世宫殿建筑,承载了项羽二千多年的悲伤,以及文人墨客说不尽的激情与梦想。
如今,考古学家终于找到了它的确切所在,但这仅仅只是一个开始—太多的谜题还是等这座宫殿完全露出地面才能找到答案。
熟读历史的人都知道,阿房宫建于二千多年前的秦代。
秦始皇在统一中国的过程中,每征服一国,就绘制该国宫室图,在秦国都城咸阳的渭水南岸仿造宫殿,称[六国宫殿]。
相传当时共有宫室145种,著名的有信宫、甘泉宫、兴乐宫、长杨宫等宫殿。
想当年,咸阳宫可谓殿宇林立,楼阁相属,曲廊幽径,花香景深。
秦始皇三十五年(公元前212年),秦始皇征发刑徒七十余万人伐运四川、湖北等地的木材,开凿北山的石料,在渭河南上林苑中开始兴建更大规模的宫殿—朝宫。
朝宫,就是历史上著名的阿房宫。遗憾的是,由于工程过于浩大,阿房宫最终只是秦始皇心中的一座宫殿,他没能看到自己的宫殿落成。
据史书记载,公元前210年,秦始皇死在东巡的路上,他此行的目的是为了找到传说中的仙岛,解开长生不老的秘密。
烽火台实为战国秦景观建筑遗址古都西安,曾是中国11个王朝的首都,虽然帝王们的叹息已湮没在历史之中,但其厚重的文化积淀仍无时无刻不在向世人传递着往昔风云之魅幻。
公元2世纪,丝绸之路就是从西安出发,直达地中海东岸。欧洲人关于中国的第一印象都和西安有关。
西安市西去十余公里有一处自古遗留的夯土台,被世人长期认为是秦阿房宫烽火台(上林苑二号)遗址。
烽火台是中国古代传递军情的建筑。因受限于古时通讯技术,在长城沿线和西北边疆,每隔一段距离,古人们就筑起一座烽火台。
烽火台里装满柴草或点燃后容易冒烟的动物粪便,并派将士日夜驻守。若发现敌人入侵,就一个接一个地点起烽火报警,敌情很快会传到军事指挥区。
点放烽火的方法,白天和晚上不一样。晚上点放火叫烽,白天点放烟叫燧。
点放烟火是有严格规定的,如果来的敌军不到1000人,就点放一支烟火,每增加1000个敌兵,就增加一支烟火。烟火的传递速度是相当快的。
那么,这座自古遗留的夯土台,究竟是不是烽火台呢?
2005年3至4月,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研究员、阿房宫考古工作队领队李毓芳率领考古人员对这一遗址进行了勘探和发掘。
李毓芳说,这个遗址出土的遗物仅限于一些板瓦、筒瓦的残片。
板瓦片表面为细密交错的绳纹,筒瓦片表面均为细绳纹,内面为麻点纹,且泥条盘筑痕迹明显。不管是板瓦片还是筒瓦片,均制作粗糙。
考古专家认定,其与上林苑一号遗址出土的板瓦、筒瓦相同。它建筑的时间要比阿房宫修建的时间早得多,与阿房宫没有任何关系。
她还说,该建筑遗址目前破坏严重,下部夯土台基东部和西部早已被挖掉,但仍可明显看出有每层厚5-7厘米的夯筑层。
在残存建筑部有扰动过的础石,南部自底部向上1.4米处发现一未扰动过的础石,说明该建筑底部和中腰还应有建筑物。
故该建筑应为高台宫殿建筑,其形制与咸阳宫一号宫殿相似,这也是战国建筑形式的一大特点。可惜如今顶部已被破坏殆尽,建筑物已无存。
[该建筑遗址应为战国秦上林苑的高台建筑遗址之一,与阿房宫的建筑没有任何关系,更不会是烽火台一类的建筑,是在秦统一以前建成的。
烽火台乃军事报警设施,建在皇家公园里不合常规。]李毓芳说。秦王从未上天台祭天拜神从来都是古代帝王的重要仪式,相传上天台就是秦始皇于阿房宫中祭祀天神的地方。
然而关于上天台(上林苑四号)遗址自古就有三种说法:一是秦始皇为观赏天文景观而建;二是说秦始皇为徐福而建———秦始皇派徐福东渡为他寻找长生不老之药,数月未归,他十分着急,遂建此高台东望,所以它还有一个名字叫望福台;三是古代先民认为,五谷丰登、太平盛世均是天神、地神保佑,所以秦始皇定期率领朝臣祭祀天地,以祝祷大秦帝国物阜民丰、四海升平。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收集和整理的项羽为什么火烧阿房宫相关内容,如果对您有帮助,请帮忙分享这篇文章^_^
本文来源: https://www.tushuolishi.com/a/641fa760b42a1f4a5e0e8f0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