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了18年的儿子竟不是自己的,向妻子索赔140万,结果反赔50万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710

小编为您收集和整理了养了18年的儿子竟不是自己的,向妻子索赔140万,结果反赔50万的相关内容:最近一段时间,家住海南的张先生发现,自己养了18年的儿子竟然不是自己的。在得知真相的那一刻,张先生差一点崩溃了。于是和女友大吵了一架,来发泄自己的愤怒。随后,张先生为了弥补自己的损失,用一张诉纸将女友

最近一段时间,家住海南的张先生发现,自己养了18年的儿子竟然不是自己的。

在得知真相的那一刻,张先生差一点崩溃了。于是和女友大吵了一架,来发泄自己的愤怒。随后,张先生为了弥补自己的损失,用一张诉纸将女友告上法庭。通过了解得知,张先生和女友李女士两人在确定好关系后,一直没有领证,以情侣的身份同居在一起。两人在一起生活一年后,就迎来了两个人爱情的结晶,第1个儿子小鹏。在孩子出生以后,两个人也没有考虑领证的事情。

张先生在办理户籍迁移的时候,直接把李女士的名字以妻子的身份登在了自家的户口本上,在一年之后,儿子也登记在户口本上。就这样他们成为了正式的一家三口,过了没有多长时间,张先生买了一套房子,要让三个人的生活水平更上一层楼。

在近日,彻底让这个幸福的家庭破碎了。张先生和自己的女友产生了一些矛盾,所以在一气之下,就带着儿子做了亲子鉴定。但是看到结果的那一刻,张先生还以为自己的看花眼了。通过反复的观看,一下子傻眼了。自己辛辛苦苦养育18年的儿子,竟然不是自己亲生的。

在铁证如山的鉴定报告面前,妻子承认当年年轻不懂事,为了追求刺激,在积糖上同时交往了多名男友,不小心怀孕之后,只有老实的张先生接受了自己。这18年来自己很努力的在工作,就是想给儿子和女友更好的生活。最后的结果竟然是这样的,自己还憋了一肚子的委屈。

张先生决定不再和女友抚养孩子。张先生越想越不能接受,就把女友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把两人共同居住的房子判给自己,李女士还要补偿自己,这18年来付出的抚养费935210元,以及精神损失费50万元。在一审的判决中,法院将房子判给了张先生。

张先生需要支付李女士房屋补偿款30万,李女士则需要赔偿张先生280674元的抚养费,再加上5万元的精神损失费。因为李女士对一审判决的结果不满意,提起了上诉。李女士认为虽然房子是张先生购买的,但是房子里面的东西也有自己花钱买的,房子应该属于共同财产。在二审的判决中,一审中的其他条件不变,张先生需要赔偿李女士557760元的房屋赔偿款,李女士的其他要求被驳回。

自己只是想通过法律的途径,让女友赔偿自己的损失,结果却没想到还要赔偿给女友50多万,自己只得到了5万元的赔偿。如果在一开始的时候女友想在一开始的时候,女友和自己说明情况,或许自己还会同意和她一块抚养孩子。

但是两人生活在一起这么多年,这么大的事情,还故意隐瞒着,对自己一点尊重都没有,这种不管发生在谁的身上,心里都不会好受。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收集和整理的养了18年的儿子竟不是自己的,向妻子索赔140万,结果反赔50万相关内容,如果对您有帮助,请帮忙分享这篇文章^_^

本文来源: https://www.tushuolishi.com/a/64e8067aafa175e217080bfc.html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