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初期的福利政策是什么样的?是怎么实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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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殖民地时期,帮助穷人通常是私人、慈善机构和地方政府的事。新来乍到的移民主要靠先到的同胞提供帮助藉以谋生。

当时最流行的济贫方法是在每年固定的一段时间内,把穷人接到自己家庭中照顾,尤其是针对那些无法照顾自己的人。1687年,马萨诸塞州的海德里市议会就通过一个决议:设立一个专门的渠道,将需要济贫的对象轮流送到城里的各个家庭,让他们与这些家庭的成员一起共同生活两个星期。

各类社团在协助解决贫困问题上起了重要的作用。较早出现的私人自愿慈善团体是波士顿的苏格兰人慈善协会,成立于1657年。接着在波士顿还出现了圣公会慈善协会、爱尔兰慈善协会,在纽约则有德意志人慈善协会、法国慈善协会等。这些组织基本上是通过捐税、私人捐赠等来进行济贫的。

一些殖民地的立法机构,也都立法确立为那些没有能力照顾自己或没有能力抚养家庭的人提供公共服务,如穷人可以得到免费的医疗救助。1664年,波士顿的行政人员付给托马斯·奥利弗医生5英镑的酬劳,因为他花了7个星期的时间免费为贫穷的人治病。

但是,济贫也会给当地政府带来财政负担。如果移民中的贫民太多,当地政府也会采取措施。1736年,波士顿市政当局规定,在没有移民办公室许可的情况下,市民不得招待陌生人,不得为他们提供食宿超过两个星期。如果确定外来者会在本地长时间停留或为公共财政带来负担,无论他们从什么地方前来或者已经在这里居住了多久,都会被勒令离开,不愿意离开的人将被强制遣返。

在美国建国后的相当一段时期内,随着大规模的移民、快速发展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出现了大量靠工资谋生的劳动力,贫困人口也不断上升。如何解决贫困成为美国人经常争论的问题。

许多人认为造成贫穷的责任不在社会而在个人,因为社会给每个人提供了平等的成功机会。在美国的精英们看来,美国地域广阔、物产丰富且工作机会很多,没有人会贫穷,一个四肢健全的人陷入贫穷的唯一原因是个人的软弱。19世纪初期的社会哲学家纳尚尼尔·威尔认为,一个健康的人还乞求社会的救济就已经超越了赎罪的限度,已经沦为一个只会吃喝的野兽。

1821年一个州调查公共住房情况的委员会认为,对穷人进行公共援助,“对他们的道德是最不经济、最有害、最浪费的,并且有损于他们的勤俭习惯,即由家庭自己供应的习惯”;“公共援助是麻醉剂,是危险的”。很多美国人认为不是通过公共援助而是通过私人和私人机构援助穷人,能使穷人不会把得到救济看作一项权利,而会着眼于通过努力工作改变自己的命运。

基于这样的认识,各州政府济贫政策侧重于在各县建造一批济贫院,救济那些因长期失业而需要救助的,永久性丧失劳动力的或是一些明显不能照顾自己的穷人。健全躯体的穷人则很少能得到救助。而且,济贫院的条件非常差。19世纪50年代,一个纽约议员曾这样描述纽约各县级济贫院的情况:“很遗憾,很少人关心济贫院。

无论在什么时候,不管是炎热的夏天还是冰冷的冬天,在一间间既黑又令人窒息的小房间里充满了年复一年的非人折磨:在那里,孩子们没什么吃的,没什么穿的,完全不受教育;在那里,年迈的母亲卧病在床而没有医生照顾;在那里,一个妇女残酷地受到兽性般的鞭打……所有这些都活生生地出现在我们州里。对待动物一般都要比对待这些济贫院里靠救济的人更有人性。”

1861~1865年的美国内战造成了大量的贫民,数以百万计的没有受过教育和缺少熟练技术的黑奴一下子成了自由人,他们中的许多成了流浪社会的游民。然而这些问题并不能归咎于个人或家庭,因此,不仅私人和私人机构对穷人进行援助,政府也向穷人提供公共援助。

1865年3月,美国国会通过法令,建立自由民局,这是美国建立的第一个联邦福利机构。自由民局最初的职责是救济和监护黑人、难民和管理无主的土地,1863~1869年开设了100多所医院,使50万病人就医,对贫困黑人和白人发放2000多万份口粮,并为黑人开办了4000多所学校。自由民局对于近代时期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重要影响。

但内战结束后不久,美国的社会思潮重归保守,社会达尔文主义成为流行的哲学。英国人斯宾塞的学说在美国影响很大。斯宾塞坚决反对一切旨在救济穷人的社会福利方案,他认为穷人是不适于生存的人,都应该被淘汰。他宣称:“自然界的一切作用在于要把这些人消灭掉,把他们从世界上扫除干净让位给优秀者。”另一位学者格雷厄姆·萨纳姆鼓吹自由放任主义和个人主义,坚信人生来不平等,认为为财产和社会地位而竞争会导致有益的结果;既可以消灭不适者,又可以保护种族兴盛和文化繁荣;贫困是天生劣质的必然结果。

这样的想法还得到了宗教界的支持。拉塞尔·康韦尔牧师在一次布道中表示,贫穷是万恶之源。他说:“我不放弃自己的主张,对穷人只寄予同情,但值得同情的穷人太少。同情一个因有罪恶而被上帝惩罚的人,那就意味着在上帝进行正义的惩处的时候帮助了他,这种举动毫无疑问是不对的。”保守的宗教界极力反对政府对经济的干预,针对19世纪末提高工人最低工资的要求,牧师沃德·比彻说道:“工人口口声声说,每天挣一元工钱,不够养活老婆和五六个孩子。我说够了,只要他们自己不抽烟、不喝酒的话。如果他们要全家都生活得称心如意,那的确不够。但每天1元钱买面包不是足够了吗?要知道,人不吃面包才活不下去!何况,喝水也不要花什么钱。”

正因为此,美国到20世纪早期,对穷人的救济始终停留在由私人、慈善团体和州政府来承担,而且其主要对象是确实无力照顾自己的老人、小孩、残疾人等。它仅仅是济贫,迟迟没有像欧洲那样建立全面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一状况到20世纪30年代发生大危机时才有了彻底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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