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百姓为何能忍受官府极度不公平的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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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为您收集和整理了明朝百姓为何能忍受官府极度不公平的税收政策的相关内容:有关古代赋税制度的资料浩如烟海,有关明代制度的史料也不知其数,但明人王士性《广志绎》中的一段却不可多得。有数百字,但无法删节,只能先照录:天下赋税,有土地饶瘠不甚相远者,不知当时征派何以差殊。想国初草

有关古代赋税制度的资料浩如烟海,有关明代制度的史料也不知其数,但明人王士性《广志绎》中的一段却不可多得。有数百字,但无法删节,只能先照录:天下赋税,有土地饶瘠不甚相远者,不知当时征派何以差殊。想国初草草,未归一也。其后,遂沿袭之。如真定之辖五州二十七县,姑苏之辖一州七县,毋论所辖,即其地广已当苏之五,而苏州粮二百三万八千石,而真定止十一万七千石。然犹江南江北异也。若同一江北也,如河间之繁富,二州十六县,登州之贫惫,一州七县,相去星渊,而河间止粮六万五千,登州乃粮二十三万六千。然犹别省直异也。若在同省智一在悠久的对面,汉中二州十四县之殷庶,比临洮二州三县之冲疲,易知也,而汉中粮止三万,临洮至四十八万。然犹各道异也。若在同道,顺庆不大于保宁,其辖二州八县,均也,而顺庆粮七万二千,保宁止二万。然犹两郡异也。若在共邑,则同一南充也,而负郭十里,田以步计,赋以田起,二十里外,则田以绠量,不步矣,五十里外,田以约计,不绠矣。官赋无定数,私价亦无定期,何其悬也?惟是太平之时,民少壮老死,祖孙易代,耳目相安以为固然,虽有贫富轻重不等,不自觉耳。

王士性(1547 1598年),浙江临海人,万历五年(1577年)进士,此后在河南、北京、四川、广西、云南、山东、南京等地任职,足迹遍及当时的两京十二省,是一位经历丰富、目光敏锐、游踪广泛的学者型官员。他将这些例子录入著作,自然说明这些例子的典型意义,以及此事在明朝赋税制度中有代表性。 王士性列出五组例子,每组两个对象,都是实际情况与所承担的赋税额度相差悬殊,找不到可以解释的具体理由: 一、苏州府(在今江苏)与真定府(在今河北),后者辖5州27县,辖境约相当前者的5倍,但苏州承担的赋税是真定的17倍有余。如果折算为同样的辖境,则高达87倍。但两者分属长江南北,具有不可比性。 二、河间府(在今河北)与登州府(在今山东),前者辖2州16县,后者仅1州7县,略低于前者之半。但后者负担的赋税额竟是前者的近3倍,如果按辖境大小折算更高至5倍半。但两者分属不同省,仍不可比。 三、汉中府(在今陕西)与临洮府(在今甘肃,当时属陕西)。前者辖2州14县,后者仅辖2州3县,不到前者的三分之一,承担的赋税额却是前者的16倍,按辖境计就有51倍了。两府虽属同省,但毕竟还不在一个道,还不够有说服力。 四、顺庆府与保宁府同属四川省川北道,辖境相邻,都是2州8县。但前者的赋税额是后者的3。6倍,惟一的理由或许是两者还不属一个府。 五、四川南充一县之内,离城10里的地方是以 步 丈量单位的,赋税就按丈量结果征收。但离城20里的地方就是用绳子来量了,50里以外连绳子也不用,估计一下就行了。 王士性认为,按常理是无法解释这样悬殊的差异的,只能是由于明朝初年政府草草核定,没有注意统一标准,以后竟无法更改。但由于天下太平,百姓们习惯成自然,以为各地的赋税额度本来就该有差异,所以相安无事。 其实,王士性还没有把话说透,或许他不愿意说透。 首先,百姓们固然只能服从官府的征收,但他们也未必知道各地存在的巨大差异。就是地方官,除非是主管全部财政收支的户部官员,也不见得能掌握这些数据。中国古代的统治者就深知保守国家机密的重要性,这些数据都属机密,只能由官方在修史时公布。当地也只能在修志书时才会编入,一般要到60年甚至更长的年代之后。如果每年或定期发布全国及各地的赋税额度,恐怕没有那么太平。 其次,王士性并没有比较各地的全部收支,比如在正常的赋税额度之外,还会有什么花样;又如各地是否都按照定额征收上缴,有没有豁免、折扣、补贴、返回等特殊政策;再如赋税额度相对高的地方,是否享有其他优惠,能否做到收支平衡。因为无论地方或百姓是贫是富,到他们实在负担不了时,表面的平衡就会被打破,无论是制度的改革,还是干脆连制定和执行制度的政府一起推翻。终王士性之世,他没有看到这样的剧变,但半个世纪后就发生了,在历史上又何止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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