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中日之间关于处理张北事件善后而制定的一项非正式外交协议:秦土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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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土协定》是1935年中日之间关于处理张北事件善后而制定的一项非正式外交协议,该协定以中方代表秦德纯与日方代表土肥原贤二的名字命名。

  1935年6月5日,4名无护照 日本 军人由多伦往张家口,途经张北县被当地驻军第二十九军一三二师赵登禹部守卫官兵检查,被送师部军法处拘留。8小时后,察哈尔省主席宋哲元为避免引起事端,下令师长赵登禹予以释放。但日方以受到"恐吓"为借口,要求中方"惩办直接负责人"。18日,国民政府行政院会议免去宋哲元察哈尔省主席之职,由秦德纯代理。

  6月27日,秦德纯与日方代表土肥原贤二在北平签订了《秦土协定》。主要内容为:

  驻于昌平和延庆一线的宋哲元部队,调至其西南地区;

  解散排日机构;

  处罚张北事件负责人;

  制止山东移民通过察哈尔省;

  从 日本 招聘军事及政治顾问;

  创援助 日本 特务机关的活动及军事设备的建立等。

  《秦土协定》的签定,使 中国 丧失了在察哈尔省的大部分主权。这一协定与《何梅协定》一起为 日本 吞并 中国 华北,开了方便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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