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人设立不得人心的酷刑,死后却被称为“文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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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我们说了风火戏诸侯最受益的一个人秦襄公。

  秦襄公是秦庄公的儿子,在犬戎及申侯联军进攻周幽王的时候,他率兵勤王;又在周幽王失掉镐京而死以后,护送幽王的儿子周平王离开危险地区到洛阳去建立新的国都。

  此后,周平王把秦襄公由“附庸”之邑主升为“诸侯”。周平王还把当时尚在犬戎手里的渭水两岸之地,以岐为界,岐以西的地方给秦襄公。周平王说:“你能拿回来,这些地方以后就是你的了。”

  于是,秦襄公继续对犬戎作战,扩疆拓土,打到了岐山附近。

  秦襄公死后他的儿子秦文公接班,并在郿县一带建立了新的国都。

  秦文公在位时子承父业,继续对犬戎发动进攻作战,并大败犬戎,收复了歧山以东的不少土地,当然,他不敢私吞,派人去洛阳,把这片新收复的土地献给周王的王廷。

  秦文公在位有五十年之久。他除了为秦国扩疆拓土,还给中国留下了一段很有争议的遗产。

  那就是司马迁说的:文公创行了“灭三族”的残酷刑罚。

  司马迁在《史记·秦本纪》中说:“(文公)二十年,法初有三族之罪”。由此可以确定,诛三族确立于秦文公。“三族”,据《史记·集解》所载:“张晏曰:父母、兄弟、妻子也。如淳曰:父族、母族、妻族也”。从世代上讲,是以犯人为中心的从父亲到儿子的三世代。

  也就是说一个人一旦犯了法,其父族,母族,妻族都要受到牵连。所谓“灭三族”就是把这三族的人全部给杀了。

  不过这种很不文明的刑罚与礼俗虽然是秦文公所创,但其很有可能是戎俗,因为此时的秦国已经占领了大部分犬戎的土地,是为了顺应自己臣民的风尚而加以采行的。

  当然,对于这种一人犯罪而连坐到亲人的族刑,最早见于《史记·商君列传》的“收司连坐”,所以连坐作为一种刑罚在夏商时期就已有。据《尚书·甘誓》篇载有夏启讨伐有扈氏时的军令:“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予则孥戮汝”。这种一人犯罪牵连全家的刑罚既是族刑的最初表现,也是后来的“亲属连坐”的最初形态。(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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