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岁拜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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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志皋(1521-1601),字汝迈,号阳,兰溪城中南隅人。明隆庆二年(1568)殿试第三名,为探花,一甲进士,赐进士及第。这是实行科举制度的1300多年间,兰溪唯一的一名探花。

赵志皋为官稳重宽和,同僚因公事获罪,多尽力解救。初授翰林院编修,万历初升侍读。时宰相张居正柄持朝政。恰遇其父丧,有人为讨好张居正,劝其“夺情”。旧时官员遇父母丧,须离职在家守孝,叫做“丁忧”。但对大臣要员,朝廷可命其留职,以素服办公,不参加吉礼,这叫“夺情”。翰林吴中行、赵用贤等反对张居正“夺情”,张居正怒,要将他们“廷杖”。这是一种酷刑,当廷杖打,轻则卧床数月,重则当场毙命。赵志皋当场与同僚联名上疏相救,因而遭张居正怨恨,不久便被外放广东为副使,三年后进一步降职。直到张居正死后,才重新起用。历国子监司业、祭酒,吏部左右侍郎。

万历十九年(1591),进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入参机务,后为首辅(宰相),时年70岁。时万历皇帝晏处深宫,不理朝政,各地奏章环球汽配资源全部束之高阁。赵志皋忧心如焚,一再上疏请发“留中”(滞留宫中的奏章)饬各司办理。当时,矿税盐税过重,山东、湖北、江苏等地多次发生民变,打死矿盐税官,各地奏报不绝。赵志皋再次上奏:“非罢矿税而不能使民安”。万历二十二年(1594),辽东失事,朝廷撤了巡抚的职,抓副使下狱,而总兵官杨绍勋只是接受询问而已。赵志皋认为,“封疆被寇,武臣罪也”,今宽武将而深罪文官,则武将更加恣意妄为,文官更加灰心丧气。遂拿问总兵。

志皋为相,“不植觉,不怙私”,兢兢业业,深得僚臣敬佩,屡受皇帝褒奖。万历二十年诰赐:“以清操介节之风,心竭忠贞之义。”二十四年诰赐:“明德应期,伟才命世,燃藜载笔。”二十五年又有:“道足匡时,期应名世。”然而,赵志皋并不看重这些,而对皇上多年罢朝,实虚首辅之位而不能尽其志,行其事,惠其民,夙夜忧叹,老泪纵横。最后只好向神宗皇帝呈上辞职报告,一而再,再而三,多达80余次。皇帝均慰留不批。

万历二十九年(1601)秋,志皋病于床褥,临终还草写最后一篇奏章:恳请神宗皇帝做好“立太子,罢矿税,选阁臣,用言官”四件国本大事。写罢,卒于邸舍。时年81岁。志皋去世,满朝痛悼。皇上赠太傅(位列三公,官居一品),谥文懿,宣布“辍朝”一日,以悼念这位“清操介节,心竭忠贞”的老宰相。

赵志皋在任10年,不植党,不怙权,临下宽和。志皋当首辅时已年逾70,处事柔懦,常为朝士所轻,诟谇四起。张居正、申时行、王锡爵为内阁首辅,皆权重势大,人多畏之。志皋愤言:“同一阁臣也,往日势重而权有所归,则相率附之以谋进;今日势轻而权有所分,则相率击之以博名。”累疏乞休,帝终不允。后病不能视事,4年上80余疏请求病退,亦未获准。身卧病榻,仍上章奏请免矿税及立太子等事。病逝于北京邸舍,赠太傅,谥文懿。著作有《内阁奏题稿》、《四游稿》、《灵洞山房集》。

赵志皋墓在今上华街道张坑樟树园村清明堡,有石人、石狮、石马、石虎、石羊各1对。旧居遗址在今城南探花巷。探花巷因赵志皋殿试荣膺探花而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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