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中国首富因何要移民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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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42年12月23日,一个居住在广州的晚清首富写信给他在美国马萨诸塞州的朋友库欣说,如果不是年纪太大,经不起漂洋过海的折腾,他实在十分想移居美国。同一天,他在写给另一位美国朋友罗伯特・福布斯的信中也表示:[如果我现在是青年,我将认真地考虑乘船往美国,在你附近的某处定居。]

  这个写信的人非同一般,他是当时的中国首富,甚至被美国《华尔街日报》视为世界首富。他是19世纪国际知名度最高的中国人之一,伍秉鉴。其资产,1834年估计为2600万银元。这个数字,将近当年中国政府财政收入的一半。按照国际银价换算,这个数目相当于今天的50亿元人民币。而且,伍家在珠江边的豪宅,据说可与红楼梦中的大观园媲美。

  伍家先祖于康熙初年定居广东,开始经商。到伍秉鉴的父亲伍国莹时,伍家开始参与对外贸易。1783年,伍国莹迈出了重要的一步,成立怡和行,并为自己起了一个商名叫[浩官]。该商名一直为其子孙所沿用,成为19世纪前期国际商界一个响亮的名字。

  1801年,32岁的伍秉鉴接手了怡和行的业务,事业也开始快速崛起。伍秉鉴本人则成为广州行商的领头人——总商。

  所谓的行商,是清政府用来垄断对外贸易的制度。行商的业务主要是承销外商进口货物,代购外商所需货物,划定进出口货物的价格,保证交纳外商进出口船钞和货物税,代理政府管束外国商人的行动,传达政府对外商的政令,办理政府与外商的一切交涉事宜。

  广东地方政府于1686年招募了13家较有实力的行商,指定他们与洋船上的外商做生意并代海关征缴关税,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广东十三行]。1757年(乾隆二十二年),清朝实行闭关锁国政策,仅保留广州一地作为对外通商港口。这一重大历史事件,直接促使十三行成为当时中国唯一合法的[外贸特区],而怡和行,自然是其中翘楚。

  对外贸易容易发财,但经营的风险也不小。研究显示,十三行商人不断变换,洋行平均寿命不到10年。从1760~1843年的84年中,先后共有47家洋行开张营业,而在1771~1839年间停业、倒闭的则有37家。许多行商,因为积欠官方税银或外国商人债务而倒闭,破产、抄家、下狱、充军司空见惯。

  十三行商人的破产,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是商业利润被官方抽空。在官方看来,行商是一块肥肉,可以随便找个理由甚至制造理由罚款。一旦发现外商违反规定,负有担保责任的行商就要遭受50倍甚至100倍货税的罚款。比如1800年,怡和行承保的一艘英国东印度公司商船[休・英格利斯]号,船上会计员私人的物品(两对表)因放入铁箱保管,未及取出而被携带上岸,海关官吏认为其偷税漏税。怡和行提出缴付180银元了事,结果被海关罚税50倍。

  官方还动辄要求行商捐献财产,如遇到战争、水旱灾害或皇帝生日,行商要主动捐款,时称[捐输]或[报效]。根据1773~1835年间官方档案材料记载,行商向朝廷捐款就达508.5万两银子,实际捐数当远不止此数。仅1833年一年,怡和行捐款据说就达50万两。

  行商们还经常受到官吏个人的勒索,稍不遂意,大祸立至。伍氏曾被比喻成[肥羊],行商中的另一成功者潘氏则说:[宁为一只狗,不为行商首。]行商资格的获得,有时候也不是完全自愿的,一旦入了行就不能退出。伍秉鉴要求退休而不得,花了90万银元(一说银两)的代价,才将位置改由他儿子顶替,但官方仍要他负担作为行商一切的责任。他只好进一步表示,愿意捐献2600万银元中的80%给官方,以求安享余下20%财富,仍不能如愿。

  除了大清官方,外国人也不是善碴。行商就成了风箱中的老鼠,两头受气。在鸦片战争爆发前,伍秉鉴曾经想充当调停人,避免战祸的发生。

  鸦片战争结束之日,也是伍氏破财之时。1841年5月,清军战败,被迫向英军交纳600万银元的赎城(广州)费,伍氏交了110万元。《南京条约》签订,要求赔款2100万银元,其中300万是商欠,伍氏交了100万元。

  对于商人伍秉鉴来说,既然无法改变现实,逃避就成了唯一的选择。耄耋之年的伍秉鉴已经看透了世局,所以想到了移居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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