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续订藏印条约》,又称《中英新订藏印条约》,是中国清朝政府与英国签订的有关西藏事务的条约,为此前《中英藏印条约》等条约的改订条约。《中英续订藏印条约》于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4月27日在中国
《中英藏印续约》,又称《藏印议订附约》或《中英藏印条款》,是清朝政府与英国根据1890年(清光绪十六年)签订的《中英藏印条约》的规定续订的不平等条约。《中英藏印续约》于1893年(光绪十九年)12月5
《中英续订藏印条约》(ConventionBetweenGreatBritainandChinaRespectingTibet),又称《中英新订藏印条约》,是中国清朝政府与英国签订的有关西藏事务的条约
《中英修订藏印通商章程》,是中国清朝政府与英国签订的条约。该章程于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4月20日在当时是英国殖民地的印度加尔各答签订,10月14日在中国北京交换批准。中方代表为钦差大臣张荫棠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