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令,后人称均田制。北魏时曾派使臣、牧守均给天下之田,也有“均田”的提法,都不叫“均田制”。隋末唐初十余年的战乱,造成户口严重减耗和土地大量荒闲,尤其北方,千里萧条。这对唐初统治者来说,提供了推行均田
武德七年(624),唐颁布新制,包括官制、户籍法、均田制及租庸调法三部分内容。新户籍法规定,民户均以100户为里,5里为乡,4家为邻,5家为保的方法组织起来。男女始生为黄,4岁为小,16岁为中,21岁